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48号)要求,对“金能绿色低碳循环新材料产业园-22万吨/年可降解新材料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,征求公众意见,并接受公众监督。
一、建设项目
项目名称:金能绿色低碳循环新材料产业园-22万吨/年可降解新材料项目
建设地点: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204国道南路/街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内容:本项目总投资1025688万元,总占地面积850.6亩,规划建筑面积189703平方米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顺酐装置2×20万吨/年、BDO装置30万吨/年、PBAT装置2×6万吨/年、PBS装置2×5万吨/年、煤制合成气装置66.67万吨/年,配套罐区3处、仓库5座。项目年产顺酐40万吨/年、1,4-丁二醇(BDO)30万吨/年、四氢呋喃(THF)2.99万吨/年、聚丁二酸丁二醇酯(PBS)10万吨/年、甲醇3.72万吨/年、聚对苯二甲酸-己二酸丁二酯(PBAT)12万吨/年、合成气32720万立方米/年、氢气56193.6万立方米/年、硫磺2400吨/年、解析气6824.05万立方米/年,其中部分产出物供本项目及厂区同期建设项目作为原料使用,其余以产品形式外售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金能新材料(青岛)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主任
联系方式:0532-86616365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付工
联系方式:0532-55725126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(1)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
环境影响评价委托→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,进行初步工程分析→环境状况调查→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→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→大气、水、噪声各要素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→环保措施论证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
(2)主要工作内容
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;
② 开展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;
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、预测与评价;
④ 环境保护措施论证,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;
⑤ 制定环境监测及管理计划;
⑥ 公众参与意见及反馈;
⑦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是否可行的结论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您认为目前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如何?(如大气环境、水环境、声环境等)
(2)您认为项目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营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哪些影响?(如大气污染、水污染、噪声污染、固体废物污染等)
(3)对本项目建设您有什么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?
(4)您是否赞成项目建设。如反对项目建设,请说明原因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示期间,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生态环境局、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。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、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。
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、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。
金能新材料(青岛)有限公司
2022年9月10日